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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工程為總價承攬
詳細價目表有一工項為道路新作(佔整個工程一小部分)
AC(瀝青混凝土)為其單價分析表中之一項
爭議如下:
AC圖說為10cm,單價分析表為5cm之價格,依實務及本契約應做10cm,
廠商一定要做5cm(原契約價格),這部分比較沒問題
若叫廠商再做5cm,因為這是6,7年前編的AC價格(這是主因)
廠商說會虧好幾百萬,不願意依舊價格作
(不知現在價格多少?)
請問現在作法?
1.做10cm,只給5cm原契約的錢
2.做10cm,給10cm原契約的錢(這部分有問題嗎?)
(我是認為到這應該比較沒問題,長官希望下面方式)
3.變更設計,再新增一5cm詳細價目表(另取一名稱,視為新增工項)
並於單價分析表中之AC重編為目前價格,其它細項(級配,滾壓等)參照原編列價格不變動
對於圖說與單價分析表不一,可重編新價格嗎?
請教要如何辦理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