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p529 寫:duhmail 寫:我人公務生涯待過6個機關,相信我的體會更深,只要與百姓權益有關的單位都是屎缺,相反的只要不必面對民眾,再辛苦都睡的安穩,最後我認為在業界更自由,所以我辭職了,離職後的生活到目前為止~~呵呵,還不錯(GOODJOB)
土木職系要找"與百姓權益無關的單位"談何容易?
除了中央單位,
地方政府大概就只剩收發(文書)、研考、庶務單位了吧?
但後台不夠硬還是面對現實吧
領高考的薪水,做收發的工作 ~~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6 (週二) 12:14 pm
tgbgt 寫:這是我第一次在土木人回覆.....
我常上土木人看訊息,被處罰的林隆安是我以前的同事,他是一個很認真的人也是一個沒有脾氣默默工作的人,他是負責西區建物管理工作(建管)及建物使用用途變更(變使)的工作,你知道台中市西區有多大嗎??只有一個人負責西區全部建築物的管理(不含違建處理)、公寓大廈爭議處理、還有一堆綜合辦理案件,另有一個不掛文號的協辦人員協助,一個月公文約400件,其中很多是人民陳情案,公文辦不完,上班連喝水的時間都沒有,我則是另外一區的主辦,我後來選擇離鄉背井換到另一個公職工作(離開我最愛的家,台中),就是因為工作過忙及責任過重。其實,很多建物使用用途是書面審查制的,只要書面資料齊全,承辦員沒理由不准許的。看到盡責的舊同事被罰,我還能多說甚麼呢?
飛龍哥 寫:阿拉夜店台中市府工程司受懲戒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2011.08.12 10:30 pm
台中阿拉夜店3月大火,造成9死12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正工程司林隆安怠忽職守,將阿拉夜店分錯類組,致夜店能在住宅區設立,且未依規定查處、複查違規營業情形,致生憾事,今天決議將林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2011/08/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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