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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輾轉得知鄰近公所的技士被議員叫去質詢
我想這應該不多見吧~通常不都是質詢一級主管的嗎?
看了一下內容~我想在基層的公所常常會遇到這種問題
剛好借此來問一下到底是議員對還是技士對
市議員梁xx十六日質詢,點名xx區公所曹姓技士刁難xx工業區排水工程,要求工程進行須取得土地同意書,並阻擋廠商投標。市長賴xx當場指示政風處調查。
梁xx找來xx區公所技士曹xx備詢並指出,xx工業區排水工程是利用既成水道進行,現狀就是土溝,根本不需要地主的土地使用同意書,但曹技士卻堅持要求有土地同意書才可以。該工程已上網發包,有廠商打電話詢問,曹技士竟告訴廠商,未取得土地同意書,恐會有爭議,要對方不要來投標。
梁xx說,雨季來臨,排水工程卻無法進行,萬一發生問題造成居民和廠商的損失,難道還要叫市府來賠嗎?
會後據xx區公所指出,該案爭議在於執行的觀念與適用法令的不同所致,曹技士認為該工程是「新作」而非「改善」,才認定需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始能簽核施作。不過,該水道地主共有二十八人,要取得所有的土地使用同意書的確非常困難。區公所擔心經費遭收回,發包作業與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同步進行,並在發包文件中載明,需待區公所通知動工後,承攬包商始得備料施作,以免土地使用同意書無法順利取得。
先不論技士是否有阻擋廠商投標這事...
現況是土溝真如議員所說不需要同意書就可逕行施工嗎?
還是本案技士要求取得同意書才是正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