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甲:「今天工程決標,但心情不是很好」
紫煌:「為何?」
同事甲:「廠商低價搶標,害我要多辦很多行政程序,廠商也要多籌一筆差額保證金
,而且這個廠商之前也是低價搶標,搞爛了一個案子,被查核71分,差點丙等」
紫煌:「要是能防止廠商低價搶標就好,偏偏工程會規定只要繳差額就能決標」
同事甲:「其實我有一個絕招可以防止廠商搶標」
紫煌:「說來聽聽」
同事甲:「那就是工期按照廠商決標價與底價之比例進行調整,比如說原本100天工期,
7折標工期就只給70天」
紫煌:「你好狠!!!!!」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9月 10 (週三) 12:19 am
geminids 寫:這招不優,廠商或許會痛,但最有可能害死承辦人
除了工程費,時間也是工程必須的資源,對廠商而言是資源,對機關來說也是資源
工程標價過低,廠商在執行時一定是能省則省,
這種狀況下想要把工程顧好,承辦人需要花更多時間與心思跟廠商去[磨]
如果因為廠商低價搶標,就把工期打折,只有迫使廠商加速完成工程,以免被逾期罰款,
趕工通常品質更差,狀況更多
另一方面承辦人可以監督,協助,輔導,[磨]廠商的時間也會減少
而且工程執行出狀況,承辦人會很爽嗎!!??
絕對很不爽,議處廠商至少要打簽呈,跑流程,發公文都需要花時間
所以我覺得這個建議不優
那個廠商真的很差,應該設法送他[採101],停權一陣子比較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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