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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公務員職涯的探討

專為公務員各類情報所成立的版面,希望文章分類可以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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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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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2 頁) • 1,2

Re: 幾個公務員職涯的探討

文章由 feserL » 2013 6月 19 (週三) 6: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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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nobility 寫:
考生 寫:
你可以選擇當軟爛而且心臟大顆的公務人員,那你就可以不用懂太多。
就算沒有考的專業等你考上後仍然建議多少翻一下,你不夠專業就容易被設計單位或承商吃的死死的,到時候出事的時候,大家應該都會推給你吧﹗法官會問你說這種東西或材料,你怎麼敢准?你要回答說你是蓋白章嗎

到了法院一切問題當然是推給長官..就說這是長官要求不得不辦..否則長官怎肯蓋章?反正現在公文書流行蓋一大堆的章..若真要出事大家一起死啦..沒有甚麼長官推給承辦..承辦就要照單全收的道理..而且公務員只要不拿錢與喝花酒..工程不鬧出人命..一般要真的坐牢的比例很低

我主管曾嗆我說:「出了事他頂多小過,因為督導不週。你不敢承擔,還我扛咧﹗」
很後悔錄音筆沒有整天開著﹗

那升主管是否就脫離危險了呢?
fese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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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幾個公務員職涯的探討

文章由 nobility » 2013 6月 19 (週三) 6:58 pm

紫煌 寫:所以機關都有養人面對議員,
這種位置不是阿貓阿狗可以接的
要能保護同仁安撫民代
可不容易
做的好都升很快

別的機關有聽說過這種人,這種人一般都是不做事的居多﹗
對內擺爛,對議員擺酒攤的﹗
不過我們機關內沒這種人。
no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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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幾個公務員職涯的探討

文章由 nobility » 2013 6月 19 (週三) 7:07 pm

feserL 寫:那升主管是否就脫離危險了呢?

我們首長跟我說,一個文最危險的就是承辦跟決行的人。
如果你當中階主管,算是督導不周,比較好閃,中間的印章都是過個水的。(當然事有大小,不可一概而論)
但是你是擬這個案的承辦人,跟做決策的首長,責任會揹比較重。
如果我是中間的主管,出了事我一定會說:「我真的很痛心疾首,我底下的承辦人竟然是這種人。唉,我錯在太信任他了,我督導不周,我的確有行政疏失﹗記我過吧﹗」
主管跟我嗆聲那一件,事後我私下去找提案的民代,跟他說我們承辦人員的難處,後來那個案子民代就沒有勉強我們做了﹗最後也簽掉了﹗反正就此黑掉,考乙嘛,不缺半個月的考績獎金。有時候該得罪的時候還是得得罪,要不然死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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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nobility » 2013 6月 19 (週三) 7:08 pm

feserL,你該不會是要問我問題才註冊的吧? (頭暈目眩)
no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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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nilsonnilson5 » 2013 6月 19 (週三) 7:58 pm

圖利 中市議員游民哲判6.5年
2010-06-04
中國時報
【郭良傑、盧金足/綜合報導】
 台中市議員游民哲租用國有地,說服台北一間寺廟住持到台中蓋分廟,為了出入方便,游向市府人員施壓,在廟前的梅川上建橋,供廟方人員出入,最高法院三日依圖利罪判游民哲有期徒刑六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確定。

 游民哲被判決確定後,依地方制度法自即日起解職,並將發監執行。

 游民哲昨獲悉判決後直呼太冤枉,他說,當初為崇德停車場爭取興建一條拖吊車輛進出的橋樑,最後卻被以利用公職人員的權限,被定論為幫私人廟宇蓋一座橋,而且橋樑也只有卅一公尺,根本不是一百公尺。他是議員對蓋橋只有提案的建議權,沒有准駁權,自己又不是公職人員卻被當貪汙罪來辦,現在判他重罪,只能認命,坦然面對。這次的大台中市議員選舉,他已決定缺席了。

 游民哲於九十一年八月以他經營的公司名義,向國有財產局租用台中市崇德、松竹路口的文教用地,再租給台北縣鳳陽寺興建台中分寺,收取卅萬元監工費及每月十萬元租金。

 由於該廟前正對著梅川,廟方人員出入不便,游民哲涉嫌以市議員身分向市府人員施壓,以便利拖吊車出入為由,要求在廟前的梅川上興建專用橋樑。

 後來鳳陽寺廟方得知該分寺是違建後,決定放棄興建分寺,游民哲以名譽受損為由,向寺方要求三百八十萬元工程款解決,游民哲將該廟轉賣給蘇姓男子。

 但因事件爆發後,該廟也被查獲是違建,於九十六年底拆除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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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幾個公務員職涯的探討

文章由 考生 » 2013 6月 20 (週四) 11:16 am

feserL 寫:
考生 寫:
你可以選擇當軟爛而且心臟大顆的公務人員,那你就可以不用懂太多。
就算沒有考的專業等你考上後仍然建議多少翻一下,你不夠專業就容易被設計單位或承商吃的死死的,到時候出事的時候,大家應該都會推給你吧﹗法官會問你說這種東西或材料,你怎麼敢准?你要回答說你是蓋白章嗎

到了法院一切問題當然是推給長官..就說這是長官要求不得不辦..否則長官怎肯蓋章?反正現在公文書流行蓋一大堆的章..若真要出事大家一起死啦..沒有甚麼長官推給承辦..承辦就要照單全收的道理..而且公務員只要不拿錢與喝花酒..工程不鬧出人命..一般要真的坐牢的比例很低

那不拿錢與喝花酒蓋茫章不會被關嗎?還是只有業務疏失?

會不會被關要取決於問題的嚴重性..因為你的業務疏失直接導致出人命..而且證據確鑿..承辦即使不拿錢當然還是會被關..這就看機率吧..就好比你坐飛機一定不會失事?所以你不敢坐飛機?這道理類似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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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nobility » 2013 6月 21 (週五) 7:23 am

喝花酒?
對價關係也不單指錢啊﹗
性交易、喝花酒那些也算啊﹗
不是說去吃飯,一桌最高好像只能吃三千塊的﹗
瓜田李下,沒事幹嘛老跟包商去吃吃喝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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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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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nobility » 2013 6月 21 (週五) 7:31 am

nilsonnilson5 寫:圖利 中市議員游民哲判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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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議員對蓋橋只有提案的建議權,沒有准駁權,自己又不是公職人員卻被當貪汙罪來辦,現在判他重罪,只能認命,坦然面對。這次的大台中市議員選舉,他已決定缺席了。

 游民哲於九十一年八月以他經營的公司名義,向國有財產局租用台中市崇德、松竹路口的文教用地,再租給台北縣鳳陽寺興建台中分寺,收取卅萬元監工費及每月十萬元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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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如果他沒有拿到好處是沒有事的,很多真的是在「服務樁腳」、「服務選民」的﹗
這種的話,民代怎麼可能有事?
no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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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幾個公務員職涯的探討

文章由 s7340506 » 2013 6月 22 (週六) 8:26 am

考生 寫:
feserL 寫:
考生 寫:
你可以選擇當軟爛而且心臟大顆的公務人員,那你就可以不用懂太多。
就算沒有考的專業等你考上後仍然建議多少翻一下,你不夠專業就容易被設計單位或承商吃的死死的,到時候出事的時候,大家應該都會推給你吧﹗法官會問你說這種東西或材料,你怎麼敢准?你要回答說你是蓋白章嗎

到了法院一切問題當然是推給長官..就說這是長官要求不得不辦..否則長官怎肯蓋章?反正現在公文書流行蓋一大堆的章..若真要出事大家一起死啦..沒有甚麼長官推給承辦..承辦就要照單全收的道理..而且公務員只要不拿錢與喝花酒..工程不鬧出人命..一般要真的坐牢的比例很低

那不拿錢與喝花酒蓋茫章不會被關嗎?還是只有業務疏失?

會不會被關要取決於問題的嚴重性..因為你的業務疏失直接導致出人命..而且證據確鑿..承辦即使不拿錢當然還是會被關..這就看機率吧..就好比你坐飛機一定不會失事?所以你不敢坐飛機?這道理類似


樓上說得一點也沒錯!!!涉及公共安全疏失,無論是你離職或是退休,輕者行政處分,重者移送法辦!! (阿彌陀猴)
公部門最擅長秋後算帳,責任是終身保固!!! (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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