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 參考資料
想請問ㄧ下
如果委託甲公司辦理設計
有發會議記錄請甲公司在5月1日前送修正報告
這期間甲公司陸續送了2至3次修正報告(都未完整)
遲至5月31日才送完整版的經機關核定
想請問ㄧ下 這樣算遲延履約嗎?
可以罰款嗎? 罰款的依據及計算方式該如何處理?
PS.期間機關皆無發文予甲方,僅以電話持續連絡甲公司送資料
謝謝~~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3 (週六) 11:37 pm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