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資料
想問您目前我工程所遇到的問題,公共工程已得標,標案內有兩棟A. B棟建物(不同建築師,不同監造單位),目前因政策改變

1.B棟設計的混凝土,鋼筋等主要工項設計不足,但無超過10%, B棟建築師拒絕更正,A棟設計足夠但要暫緩施做(等於不做).
2.我為總價承包,請問我可拒絕設計變更嗎?因原本有利潤的都被刪除了,剩下賠錢的工程(要我全部用他配合的廠商,不然送審不過).
3, 可拒絕設計變更嗎?,並要求解約嗎?合約為兩造合意,但我不同意,請問有條文可支持我嗎?
祝 順心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3 (週六)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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