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e 寫:樓上的可能沒到真正很操的單位去體驗過,才會在上班之餘有如此多的時間讓你慢慢構思、琢磨公文品質內容,像我現在接5件專案工程一件國賠案,每天電話找我的人一堆,主管又動不動叫我過去交代或詢問事情或是碎碎念一堆有的沒的,包商配合度不佳愛計較工程又時常出問題,一下是居民、里長抗議一施工品質不良,一下是議員要求增加或是變更工程內容、一下又是侵占到私人土地問題要辦理變更設計,然後白天光忙著會勘、接電話處理事情又或是提供首長要的相關資料、新聞稿、簡報內容或某部份的施工詳細圖就飽了,還有啥時間辦堆積如山的公文或寫簽陳?主管都只會再那邊出一張嘴,說公文簽陳應該要如何如何寫才完整才是保障自己,你叫他來做我目前承辦的工作看他還有沒有辦法把公文簽陳寫的很好?
我覺得cance大說的沒有錯,比較操的單位真的不可能去顧到什麼公文品質,這是不分中央地方單位的。
之前遇過水利署河川局的長官,就告訴我,以往沒辦8年800億時大概還可以把公文寫到80分,
現在忙到60分的標準就得丟出來了,而且還辦不完。
不過比較起來,較上級的機關,尤其是中央機關,對公文的要求確實比地方單位,尤其是公所來得高。
我承認我之前待的那個可以慢慢構思、琢磨公文的單位,確實比地方機關涼多了,
加上那個機關辦工程不是正途,裡面大多是學文科的(特別是長官們),所以對公文的要求也比較機車。
不過,奇怪的是,當我待那個單位時,同仁包括我自已在內,還是覺得自已操的要死,尤其是有時效的公文被退好幾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