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團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教育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2-15~2015-12-28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並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音樂科系畢業。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非音樂科系畢業,且具樂團樂器之優良演奏技能及經驗(應檢附節目單、演奏DVD、推薦函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資料)。 |
工作項目 | 低音管兼倍低音管1名、小號1名 |
工作地址 | 10554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 (104年12月28日)前,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10554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7樓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國民身分證。 (二)甄選報名表,報名表各項欄位請以正楷文字書寫,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三)畢業證書,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1.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 2.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影印護照相片姓名內頁及出入境章戳)或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3.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自傳(500字以內)。 (五)非音樂科系畢業者,應檢附節目單、演奏DVD、推薦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具樂團樂器之優良演奏技能及經驗之文件資料。 五、甄試方式: (一)甄試採3階段方式進行,分第一試、第二試及第三試。 (二)第一試及第二試考試前,於現場抽籤決定號次。 (三)第一試考試採隔幕進行,第二試不隔幕。 (四)第一試及第二試考試內容公告於本團網站(www.tso.taipei.gov.tw)。 (五)105年1月5日於本團網站公告下列第一試及第二試進行之程序。 (六)第一試合格者,始得參加第二試;第二試合格者,始得參加第三試。 (七)第三試:以甄試類別參加本團3場次音樂會排練、彩排及演出,3場次音樂會期間,以不超過4個月為原則。 (八) 本團現職團員報名參加甄選,免經第一試甄試,逕入第二試甄試。 六、甄試日期: 低音管: 105年1月11日(一)上午/下午 小 號: 105年1月11日(一)下午/晚上 七、甄試地點: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臺北市八德路三段25號)8樓練習廳 請先至本團網站查看簡章http://www.tso.gov.taip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