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徵求 團員兼任助理指揮~2018-05-16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團員兼任助理指揮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3-02~2018-05-16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並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音樂科系畢業。
(二) 高深音樂修養與技能。
(三) 指揮實務能力及經驗。
工作項目 1.協助音樂會排練及演出相關事宜。
2.協演人員聯繫、管理等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 段25 號7 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 (107 年5 月16 日)前,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10554 臺北市八德路3 段25 號7 樓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 國民身分證。
(二) 甄選報名表,報名表各項欄位請以正楷文字書寫,並黏貼2 吋照片1 張。
(三) 畢業證書,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1. 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
2. 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影印護照相片姓名內頁及出入境章戳)或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3. 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自傳(500 字以內)。
(五) 節目單、推薦函及其他足以證明具高深音樂修養與技能之文件及資料。
(六) 指揮音樂會之錄影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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