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徵求 約僱團員(限身心障礙人員)~2025-09-23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
職稱 約僱團員(限身心障礙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6~2025-09-23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工作項目 一、文書、印信保管及檔案管理。
二、消防、建築物安全檢查申報及保全業務。
三、辦理清潔、水電、油、紙等四省專案。
四、協助團樓維護暨清潔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
聯絡E-Mail bw7762@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身心障礙手冊、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內容及起訖時間)、男性役畢者請另附退伍令等。
二、審查合格人員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團網站「最新消息」。聯絡人魏小姐02-25786731分機740;業務問題請洽馬主任02-25786731分機730。
三、本職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本團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前1日。僱用期限結束,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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