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8~2025-03-31 |
資格條件 | 1. 具國內外醫藥、醫事檢驗、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生命科學等相關學系學士(含)以上學位。 2.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 個性積極、正向、抗壓、認真學習者為佳。 4. 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能力以上者為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為預估缺。 1. 辦理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相關計畫之規劃、推動、管考、執行及媒體傳播。 2. 事故傷害跨部會配合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聯絡E-Mail | cmy@h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於114年3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署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 甄試方式: (1) 本署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 (2) 甄選方式:面試(占100%)。 3.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2) 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4. 洽詢電話:(02)2522-0807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