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團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08~2018-03-16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並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音樂科系畢業。 (二) 國內外大專院校其他科系畢業,具有管弦樂團之優良演奏能力及經驗者(應檢附節目單、演奏DVD、推薦函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資料)。 |
工作項目 | 1.低音提琴演奏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10554 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7樓,信封封面敬請加註【低音提琴約僱團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甄選報名表,報名表各項欄位請以正楷文字書寫。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國民身份証正反面影本及2吋照片1張)。 (三)畢業證書,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1.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 2.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影印護照相片姓名內頁及出入境章戳)或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3.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自傳(500字以內)。 (五)非音樂科系畢業者,應檢附節目單、演奏 DVD、推薦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具樂團樂器之優良演奏技能及經驗之文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