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19~2018-03-26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委任第五職等。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規定之情事者。 (五)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職務調整者,並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節目及推廣活動行銷宣傳。 (二)宣傳推廣效益分析、評估。 (三)音樂會及活動節目資料及結案報告彙整編輯。 (四)出版品企劃製作及管理。 (五)音樂會及活動現場執行。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任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07月3日26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二)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簡訊(履歷表務必書寫手機號碼)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三)聯絡電話:02-25786731轉720、740,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