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以上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18~2019-04-30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之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薦任第七職等。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規定之情事者。 (五)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職務調整者。 (六)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及政府採購法有興趣並具執行能力。 (七)具採購證照、出納實務經驗者或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英語測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採購業務。 (二) 文書及檔案管理協辦。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任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08月4日30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二) 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簡訊(履歷表務必書寫手機號碼)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三) 聯絡電話:02-25786731轉740或741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