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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意W. F. Chen的 Structural Stability 和 Theory of Beam-Columns(材力必做50P.9-70的例題9.20的引用書本) 是兩本不同的書。 我建議你有興趣讀 Structural Stability這一本書,它是台大研究所結構穩定學課程用書,而且與還有鋼構所用的理論介紹,當初我很多的鋼構知識都來自此書。
・了解!不過參考了Structural Stability P.89,好像單純是力平衡推導(不是積分)?
(h)的部分學生自己也有試著推導,不過很有趣的是,滾支承端少了一個位移或轉角的邊界條件,
進而要用到曲率=0(∵彎矩M=0),苦惱了一下子!果然練習不夠。
2)若是有兩根桿件連續(束制條件、長度不同),則到達"整體結構系統挫曲載重"的話,
會有一支桿件先挫屈,而另一支仍保持彈性變形,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嗎?
A:這是錯誤觀念,不要把鋼構與理論力學混為一談。兩跨連續梁用積分法的求出的K就是兩跨連續梁「整體」K,就是只有一個K值。
・這部分是了解的!整個系統的挫屈失敗是在該K值(即系統Pcr)時發生!
不過主要就是「整體」的這個概念很抽象,
「結構系統整體(非單桿)挫屈失敗」,會直覺聯想到:
桿件本身的水平、旋轉勁度互相影響,
因此"系統挫屈載重值(Pcr_系統)"介於"兩桿本身的挫屈載重值(Pcr1, Pcr2)"之間,
而P值逐漸上升,當"P=Pcr_系統"時,會在較易挫屈的那支桿件挫屈失敗,
而在該桿件挫屈時,另一桿被迫因挫屈而彈性變形(非挫屈),
因為若兩支桿件不同長度和束制條件,肯定有一側是比較容易挫屈的。
看到現在也只能這樣想像...不知道正不正確?
在電算不發達的年代,實務設計不可能去進行這種整體K的計算。所以鋼構一律把剛接變鉸接分成兩段獨立計算,這種簡便程序算出的Pcr較小,既簡易又偏保守側,鋼構即採之。
・原來如此,這就跟老師的《材力50題型》中例題9.20的(f)和(j),就不是用鋼構的概念解題的是嗎?
試著自己推導連續梁的挫屈後,確實比較有概念了!
因為當時讀到哪裡時,就把鋼構的想法帶進來了,
直覺就是那個Q的方向,以中間分段,看兩側的束制條件...
那時候感覺出題者只是想要強制挫屈方向,
也就是故意先施加Q再P(就變成梁柱的概念)。
已經變成跟出題者的心理戰了...
3)你前面有提到:「結果搜尋到老師前幾天也剛好有新貼文!也解惑了我的問題。」
請問是什麼文章?解決了什麼問題?
・就是之前的T型梁有效翼寬問題。
每當老師書中有一提到一個規範時,
學生習慣隨機翻開<401-100><406-100><401-110><ACI 318-19><ACI 435R-20><ACI MNL-17(21)>對照,
參考原本規範的說法。
而老師書中隱隱約約有提到,說明極限強度和工作應力有效翼寬是否有差異(事實上無差異),
但礙於能查證到的書籍,只有老師貼文的一半,
而且我不是作者,就算Ig算出來確實是用有效翼寬be得到的,
但有些反算的時候,數字間的差距有時候又有點大,
看起來不像誤差,所以懷疑了自己的想法(用有效翼寬就好)。
不過看完老師兩篇的敘述,確信了這樣想沒錯。
解決了以上這個疑惑。
以上回覆老師的問題!
不好意思...再補一個上面好像漏掉的問題:
・規範中的雙向版章節<401-100: 6.3.4><401-110: 8.4.1.8>
「整體澆置或合成構造之含梁雙向版...」所提到的「有效翼寬」,
和梁設計分析章節中的有效翼寬有何不同呢?
好像沒看到老師的書籍中看到,不知道是不是學生沒翻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