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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賸餘價值,以折價項目編列,且不得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上面這段話是我從「各機關辦理瀝青混凝土再生利用作業要點」摘錄下來的,
最近剛好辦一個有編AC和土方折價的案子,但沒有實際執行過,
所以想請教版上先進,
上面所說「不得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是不是就是依機關所編的預算單價訂約,而不管廠商投標時怎麼報價,
如果是這樣子,招標時是不是需要一併把這些負值的預算單價公開呢?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6 (週二) 3:12 am
cutebear 寫:1.預算編時參考過去經驗或他單位(如府內單位或上級單位編列經額),免得以後被審計糾正。
2.預算書該項目一般會註記每立方或平方折價金額,及不隨標價調整。
3.發包後該項不調整,並惟持決標金額。
ewb2 寫:「將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賸餘價值,以折價項目編列,且不得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上面這段話是我從「各機關辦理瀝青混凝土再生利用作業要點」摘錄下來的,
最近剛好辦一個有編AC和土方折價的案子,但沒有實際執行過,
所以想請教版上先進,
上面所說「不得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是不是就是依機關所編的預算單價訂約,而不管廠商投標時怎麼報價,
如果是這樣子,招標時是不是需要一併把這些負值的預算單價公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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