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516 寫:pman 寫:唉~~~希望真的讓機關充滿公平正義~~
記得某年某月的一個主管新舊交接,當時認真的我在本部上教育訓練,上到中午,吃完了便當,結果有同事打電話來說主管交接,中午有聚餐,其他一樣在上教育訓練的同事和我一樣很不想去,回到辦公室還一直被CALL,大家只好為了生活好過一點,就只好去,結果一去,食物已吃完,只能吃剩底的湯汁,還有多叫的一鍋湯~~還有一直要敬酒,小弟所幸酒量OK,喝了幾杯,有的同事不勝力,敬一杯就不行,全場沒吃什麼東西,為了在機關裡好過,給新主管面子(因他愛喝出名的),只好委屈陪酒,下午還有工程要看呢~~
然後呢~~~隔天,有人向我收聚餐費~~一仟元~~~什麼,吃什麼吃到一仟,平時連貴族世家都捨不得去~~喝幾個酒就要一仟,我同事更慘,一杯一仟~~
考績惡法讓主管更有權力,我看以後這種事要看開一點~~
然後呢~~那新來的主管嫌辦公室太多人,把我調到本部那個塞單位~~一天可接十張公文和馬上多接五個工程(含自辦監造合計超過查核金額).......花一仟元,幾杯酒,下場離家更遠,工作與責任更重..那主管呢~~當然還是好好做他的位置囉!!
以後若遇到這樣的主管,陪酒壓章,在所難免,多多忍耐囉!!共勉之,~~
樓上三等這次有機會啦,可以順理成章閃人了,要是我不會去參加那個什麼餐會,當然也不用繳錢,這樣日後若接到屎缺心裡應該會比較坦然一點吧,個人想法
早閃了,考前苦讀了兩個月,每天十八小時以上~~
別太多話才好~~